Published:Wed, 05 May 2010 20:39:1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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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Thu, 29 Apr 2010 04:25:4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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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孫中山天下為公寄希望於馬英九;以九二共識開拓海峽兩岸新局
國父紀念歌
我們國父,首創革命,革命血如花,
推翻了專制,建設了共和,產生了民主中華。
民國新成,國事如麻,國父詳加計劃,重新改革中華。
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真理細推求,
一世的辛勞,半生的奔走,為國家犧牲奮鬥。
國父精神,永垂不朽,如同青天白日,千秋萬世長留。
民生凋敝,國步艱難,禍患猶未已;
莫散了團體,休灰了志氣,大家要互相勉勵。
國父遺言,不要忘記,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國父紀念歌作詞者~戴傳賢
國父紀念歌作曲者~黎錦暉
九二共識
指1992年11月大陸的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1987年底,長達三十多年的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後,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各項交流隨之發展起來,同時也衍生出種種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台灣不得不調整“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於1990年11月21日成立了得到官方授權的與大陸聯繫與協商的民間性中介機構─ ─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面處理官方“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為便於與海基會接觸、商談,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推動於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並授權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會交往和事務性商談的基礎。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兩會在香港商談中,就海峽兩岸事務性(公證書使用)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進行了討論。海協的基本態度是,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協商。在香港商談中,海協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灣海基會也根據“國統會”的結論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方雖然也同意兩岸公證書使用是中國內部的事務,雙方均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並表達了謀求國家統一的願望,但在文字表述方案上,兩會很難達成一致。在會談即將結束時,海基會代表又增提了3種表述方式,並拿出了他們的最後表述內容:“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還建議“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海協代表表示這是此次商談的主要成果,等把海基會的建議與具體表述內容報告後再正式答复。香港商談結束後不久,1992年11月16日,海協會正式致函台灣海基會表示,“在這次工作性商談中,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採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 “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海協的函後並附上了海基會最後提供的表述方案。 12月3日,海基會回函海協,對達成共識未表示異議。至此,關於一個中國原則表述問題的討論,以形成雙方相互接受的兩段具體表述內容為結果而告一段落。從上述商談及函電往來的過程與內容看,可以清楚地看到:1992年兩岸雙方確實在“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達成有共識,但從未就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進行過討論。既然沒有討論,根本就沒有什麼“各自表述”的共識。正是在此基調上,雙方妥善處理兩岸間涉及民眾權益的事務,開展兩會的事務性商談,並得以成功舉行了1993年在新加坡的“汪辜會談”,簽下了一系列兩岸交流與合作的協議,甚至兩岸政治對話也已提上了議事日程。
餘佩琳謀述:為了中華民族祖國尊嚴、為了中華民族祖國疆域界定神聖不可侵犯及領土完整。為了中國人民的尊嚴、為了全人類唯一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尊嚴。希望中國台灣海峽兩岸決策者舉行金門會談。 1992年兩岸雙方確實在“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達成有共識,但從未就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進行過討論。既然沒有討論,根本就沒有什麼“各自表述”的共識。中華民國是孫中山在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政治基礎上於1912年(民國元年)虛執1912年10月10日國慶。正因為是革命先行者、國父締造。毛澤東締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0月1日成立、歷史性、“史”字就是事實確鑿“事實”的發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是政協委員張奚若向毛澤東建議的;從文字文課明顯含“中華民國”四字;就是加入人民及國共二字。毛澤東組織了對外四次大規模反侵略者戰爭以人民戰爭之“神”應對日本軍國主義、美帝國主義者霸權主義、蘇聯社會帝國主義、印度蠶食中國領土主義、而心悅誠服的將中國·台灣問題交給下一代去政治“猜想”、“探索”、“創新”。為什麼? 1、重慶談判為蔣介石隱情的承諾。 2、不願被炎黃子孫後代說“兒子推翻老子”(孫中山締造的中華民國)3、中國是聯合國創始國之一邏輯界定的順延。從南京檔案館的“史實資料”就可以證明;公元1949年10月1日這一天是中華民族農曆“初十”。虛執的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10月10日是中華民族農曆“初一”。本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大會是在公元1949年10月1日8時舉行、蔣介石得到情報要集中空軍絕對優勢兵力轟炸、為了保證北京市民安全更改為公元1949年10月1日下午三時舉行;蔣介石一看國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再一看日曆是;公元1949年10月1日這一天是中華民族農曆初十。虛執的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10月10日是中華民族農曆初一。放棄轟炸……。偉大領袖毛澤東在北京天安門城樓於公元1949年10月1日下午三時八分八秒向全世界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明確邏輯性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指中華民族疆域界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中央集權制的建立。明確了毛澤東締造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孫中山締造中華民國的繼續與發展是歷史性歷史唯物主義的體現。原民國南京政府敗局台北後被以“台獨”為黨綱的民進黨篡奪;現又被孫中山締造的中國國民黨奪回。 1992年兩岸雙方確實在“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達成有共識,但從未就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進行過討論。既然沒有討論,根本就沒有什麼“各自表述”的共識(一中各表)。史實就是史實。中華民族祖國主權、中華民族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完整及疆域界定主權是偉大祖國、沒有談判的餘地、沒有商量餘地。但是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台北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賦予的政治內涵是可以從歷史唯物主義溝通與認識的
資訊來源: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jsp?id=5307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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